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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合約要寫乜?簽約前逐項核對嘅 10 個重點

裝修動輒幾萬至幾十萬元,但唔少家庭只憑一張寫住「全屋裝修」嘅報價單就開工。工程中途先發現「呢樣唔包」「物料唔係講好嗰隻」,就好難傾。一份寫得清楚嘅合約(或者詳細報價單加雙方簽署嘅條款),可以大大減少爭拗。本文集中講「合約要寫乜」;點樣揀師傅、比較報價,可以再參考本站揀師傅及報價單指南。

一、雙方資料

寫明承辦商嘅公司名稱、商業登記號碼、地址、負責人同聯絡方法;業主一方寫明工程地址。唔好只得一個手機號碼同花名。

二、工程範圍:逐項逐位寫

按房間或位置分項,列明每項工序,例如「浴室:拆除舊磚、做防水、鋪地磚及牆磚、安裝座廁及面盆」。有圖則或者設計圖嘅,要列為合約附件,雙方簽名確認版本。

三、物料清單

列明主要物料嘅品牌、型號、顏色、尺寸同數量,例如瓷磚、油漆、潔具、櫃身板材。寫明「或同等貨品」嘅話,要講清楚點樣先算同等,以及更換前要業主書面同意。

四、工期同延誤

寫明開工日期、預計完工日期,同埋可以延期嘅情況(例如業主要求改動、惡劣天氣)。可以考慮約定延誤時點處理,但條款要合理,雙方都要清楚明白。

五、付款安排

  • 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每期對應清楚嘅完成項目,例如「完成水電工程及測試」。
  • 避免未開工就付大部分款項;尾數喺完工驗收、執妥執漏後先付。
  • 每次付款都要收據,寫明對應邊一期。

六、加減數(改動)點處理

工程期間改設計或者加工程好常見。合約應寫明:任何加減數都要以書面列明內容同價錢,雙方簽署後先進行。口頭講好嘅「順手整埋」,完工時最易變成爭拗。

七、牌照、證明書同法定要求

  • 小型工程:部分工程(例如某啲冷氣機支架、簷篷、窗戶或者外牆工程)屬屋宇署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要由訂明嘅註冊承建商進行並向屋宇署呈交文件。第 I 及第 II 級別要由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進行;第 III 級別可以由公司或個人註冊承建商進行。
  • 電力工程:固定電力裝置工程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或合資格嘅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進行;完工後,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要檢查、測試並發出「完工證明書」(表格 WR1),合約可以寫明交付呢份證明書(見機電署「註冊電業承辦商須知」)。
  • 食水喉管:內部供水系統嘅工程,按《水務設施條例》一般須由持牌水喉匠等指定人士進行,部分工程亦要水務監督書面許可(見水務署「持牌水喉匠」)。

註冊資料可以喺屋宇署、機電署同水務署嘅網上名冊查核。

八、噪音時段同大廈規定

根據《噪音管制條例》,喺晚上 7 時至翌日早上 7 時,以及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須申領建築噪音許可證(見環保署資料)。大廈管理處通常亦有自己嘅裝修時間同按金規定,合約可以寫明由邊方負責申請同遵守。

九、保險、清潔同廢料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所有僱主都必須為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見勞工處常見問題)。可以要求承辦商確認已有有效保單。
  • 寫明清泥頭、廢料運走同完工清潔包唔包喺價錢入面。
  • 工程期間對公用地方、升降機同鄰居單位造成損壞,由邊方負責。

十、保養同爭議處理

寫明保養期由幾時起計、涵蓋邊啲項目、報修方法同回應時間。萬一有金錢爭議,除咗雙方協商,消費者亦可以向消費者委員會查詢;申索款額不超過 75,000 元嘅金錢申索,可以考慮小額錢債審裁處。所以由第一日起,就要保存好合約、報價、改動紀錄、收據同工程相片。

本文內容只供一般參考,並非法律意見。涉及大額工程或特殊條款,建議諮詢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